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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老年学学会法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12-27 |栏目:会员风采, 分支机构动态, 学会动态 |浏览次数:1,029
     

2017年12月22日下午,吉林省老年学学会法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研讨会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716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冠恒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承办。吉林省老年学学会副会长王晶教授,副秘书长梁美荣,办公室主任王秀颖,长春市老龄委办公室陈亚斌主任、孙永明处长,吉林大学老干部处苏佰辉副处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老年学学会法学专业委员会顾问王庆海教授、陈殿友研究员,李洪祥主任,王文生副主任,胡英娣总干事,郑策、李昕干事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吉林省老年学会法学专业委员会总干事胡英娣主持。

    会议首先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曹险峰教授致辞,曹副院长指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法学研究依然薄弱的现状与老年法学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的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老年法学研究是我院双一流学科建设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吉林大学法学院会一如既往地给予吉林省老年学会法学专业委员会以全力支持。
随后,长春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陈亚斌主任介绍了当前长春市老龄化的形势、主要任务以及老龄工作委员会在推进相关学术研究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吉林大学老干部处苏佰辉副处长对吉林大学法学院老干部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愿意支持、参加法学专业委员会活动。
    吉林省老年学会王晶副会长代表老年学学会对法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的工作成就给予了肯定,并就2018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
    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洪祥教授对法学专业委员2017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2017年,法学专业委员会在老年学学会的领导下,在吉林省法学会指导下,依托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学科优势,积极参与省、市立法活动,在老年法学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多项成果,法学专业委员会还开展了送法下基层、服务基层、免费为我省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李洪祥主任介绍了长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情况,结合起草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李主任带领与会代表就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中的政府、社会、家庭的职责定位,地方特色的体现以及法律责任的落实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广泛的交流。
    伴随着全体参会人员热烈的掌声,此次研讨会圆满结束。(吉林省老年学学会法学专业委员干事李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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