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学会动态 > 正文

吉林省民政厅等11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2 |栏目:学会动态,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253
     

近日,吉林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切实提升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水平。

《方案》提出,要聚焦老年人就餐需求与实际,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多元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逐步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2024年,全省每个街道当年建成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不少于2个,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2025年,全省每个街道、乡镇当年再建成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不少于3个。2026年及以后,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城乡社区 (村)延伸,助餐服务场所增量明显,老年人较多且居住集中、助餐服务需求较高的社区 (村)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包括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城市按照“一刻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村、组布点。《方案》要求,通过新建改建一批、完善拓展一批、社会合作一批、互助共建一批“四个一批”的方式,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

《方案》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市场主体举办老年餐厅。鼓励将辖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统一交由专业的养老服务组织、大型餐饮企业连锁化运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各地要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建立 “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形成资金、政策、资源合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

转自吉林民政

Copyright @ 2025 吉林省老年学学会官网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2024023186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8号明珠广场A座503室 电话:0431-81960357